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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線型人行道路霸 北市開始取締

針對民眾以私人物品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台北市經宣導後自即日起展開取締工作。( 記者周閩生攝)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為維護全市「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順暢安全,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的移動式障礙物,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民眾自行移除,並自即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
 市警局表示,第一階段「宣導」期間,警方已動用警力一0七三人次,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提升民眾守法意識;第二階段「取締」期間,自十一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經統計取締清除移動式障礙物共三十二件。
 取締標準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及「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