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一0七年十一月開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只要月繳十五元,即可獲得傷害給付、失能給付、喪葬津貼及醫療津貼等四項保障。台中市政府為鼓勵農民踴躍投保,就本市農民自負額度加碼補助一半,即每月僅需七點五元即可享有保障。
為擴大保障農民職業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一一0年新增「增給傷病給付」及將職業病納入給付範圍。增給傷病給付之保險費較一般傷病給付加收新臺幣八元(其中政府補助三元,被保險人自負額五元),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增給傷病給付金額為一般傷病給付金額之兩倍(第一年給付自每天二三八元提升至每天四七六元,第二年自每天一七0元提升至每天三四0元),已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得填具申請書向農會提出申請調整。
職業病納入給付範圍,除實際從農導致農藥中毒、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的職傷外,將與從事農業工作職業上相當因果關係引起之疾病正面表列納入之保障範圍;另農民若罹患、促發或惡化正面表列以外其他疾病,經公告認可醫療機構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診斷,與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有相關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亦納入保障範圍。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可提供農民職場安全上更多、更高的保障範圍與給付額度,呼籲農民踴躍投保。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