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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聲音照相 告發率不到1%

新竹市環保局去年4月先啟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0月又在光復路二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環保局去年四月先啟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十月又在光復路二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四月至十二月科技執法共拍到六六三六輛汽、機車超標,經人工判讀告發六十二件,告發率不到百分之一。竹市環保局說,主要是因車輛經過前後三秒不能有其他車、風速氣候等條件也有限制才剔除,今年仍會持續推動,遏止噪音車上路擾民。

新竹市配合環保署政策,先啟動移動式聲音照相執法,地點包含光復路、中華路、經國路、竹光路、明湖路、西濱道路、元培街、民族路、北大路、柴橋路等高噪音陳情熱點。首座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則設在光復路二段上,可全天候執法,日夜都能拍。

環保局人員說,該套執法設備主要是利用噪音計感測,只要噪音超標會自動拍照,無法偵測到每一輛車經過時的實際聲音數值。

也因此,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雖然拍攝量大,但皆須採人工判讀,只要拍攝畫面有其他車輛就須剔除,環保局人員實際檢視有將近一半案件,就是因為畫面出現兩輛車以上而無法告發,再來當天也不能夠下雨,最大風速也要小於每秒五公尺,避免環境背景干擾音量。

此外,為釐清其他音源的干擾,環保局也會保留紀錄事件前後三秒影像,以確認事件噪音來源,且也不能有其他音源干擾像是執行公務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等剛好經過、他人鳴按喇叭、路面施工等。

竹市府環保局空氣汙染及噪音防制科也說明,尤其部分路段如光復路車流量很大,若要在白天拍到噪音車難度更高,幾乎拍攝到的畫面都會有其他車輛,也因此夜間成功告發噪音車比例相對高,曾經有拍過飆出一百分貝音量的跑車,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