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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索賄 台西鄉長夫婦收押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雲林縣調站及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台西鄉長林芬瑩等疑涉綠能工程索賄案,八日兵分十三處進行搜索,帶回二十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鄉長夫婦及沈姓廠商、白手套林嫌等四人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地檢署指出,經查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婦,以通過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申請林帶通行權,以及架空電桿之道路挖掘許可為對價,透過白手套林嫌向業者收取新台幣六百八十萬元之賄款。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該案經檢察官蔡少勳指揮調查單位,歷經長時間蒐證,專案小組於八日兵分十三處,前往鄉長夫婦、廠商等往來住所、辦公處所進行傳喚、搜索及扣押等偵查作為,查扣相關帳戶、資料,帶回犯嫌、證人等二十人到案說明。
主檢吳文城說,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鄉長林嫌夫婦、廠商沈嫌及白手套林嫌等四人,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交付、收受賄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刑法之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重申,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因此呼籲相關行政部門應依法行政,民間綠能投資業者亦應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建設,若有不法,司法調查機關必將嚴加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