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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女偷渡賣淫 人蛇抽三分之二

永康警方去年六月於轄內套房查獲偷渡來台從事性交易的蘇女。(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鄭伯勝∕台南、澎湖報導

永康警方於去年六月間於轄內查獲一名賣淫的大陸籍女子,警方訊問時發現該女是偷渡來台,且每次性交易收入的三分之二都被抽走償還偷渡的「旅費」,警方敏感察覺該女背後恐有人蛇集團操作剝削,立即報請南市地檢署並會同澎湖、移民署等相關單位追查,經九個月查緝,一舉破獲陳姓犯嫌為首的人蛇集團。

去年六月間,南市永康分局警方於轄內一處套房查獲賣淫的蘇姓女子,警方將蘇帶回問訊,發現蘇女是因經濟窘迫,才鋌而走險跨海來台賣春,四月來台後輾轉至永康開業,以兩千三百元為代價與男客從事性交易,每次性交易所得超過三分之二也被用於償還高額偷渡費用。

據了解,該集團從大陸福建將偷渡者載運至澎湖,再從澎湖偷渡進入嘉義布袋港。(讀者提供)

永康警方與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分析發現,蘇女來台管道具組織性,分工、目的明確背後可能有人蛇集團操作,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永康警方後續也與移民署、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白沙分局、中區事務大隊澎湖縣專勤隊等單位合作展開追查。

黃姓犯嫌(中)於台灣彰化接應來台的偷渡客,九日訊後即被警方移送法辦,在離島澎湖的陳、劉二人同日也被澎湖警方送辦。(讀者提供)

據了解,該人蛇集團主嫌陳姓男子以小船載送偷渡者從福建載運至澎湖,給予假證件再夥同劉姓成員將偷渡者運至嘉義布袋漁港後再交由集團成員接應,送往目的縣市「工作」,也提供偷渡者分期付款的方式繳納「旅費」。本案涉及中台兩岸、分布福建、澎湖、台灣三地,警方經九個月追查,本月九日時機成熟,也與合作單位兵分多路至澎湖、彰化等地逮人,將陳姓主嫌為首的五名人蛇集團成員查辦到案,查扣三百萬元贓款及船隻等證物。

五人訊後被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移送澎湖、台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