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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檢警調共同打擊犯罪研討會 侯友宜宣示捍衛環安生活圈
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今(18)日舉辦「新北永續先鋒 環檢警調共同打擊犯罪研討會」,包括新北市長侯友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徐錫祥、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林中輝處長均出席導,侯友宜除感謝檢調單位的協助,也請檢調未來繼續給新北環保重案組指導、做後盾,翻轉新北、讓新北環境更美好。他還勉勵市府各局處夥伴,尤其環境稽查重案組的辛勞,並強調,環境執法力是保護環境最基本的要求,要讓市民安居才能樂業。
侯友宜表示,新北市腹地廣大,包山包海,過去被當成台北市的衛星都市,發展受限,許多偏鄉山坡地在當時的各自為政的作法上管理困難,近年透過資源整合,團隊辦案,舉凡成立黑蝙專案、公安小組及稽查重案組,改善我們的環境。
侯友宜還舉例指出,整個大台北地區的中心點,就位於現在的五股夏綠地,過去是空污惡臭的髒亂沉痾,還存在治安問題,透過各單位的努力,現在變成漂亮美麗的夏綠地,還可以開露天音樂會,這是重要里程碑。各單位與重案組一起的努力下,花費一年半期間,就鐵腕整頓677家違規工廠、收復國有土地118處、完成158家業者改善,而成立三年來重案組還破獲許多大案,包含三重電鍍污染案(天坑)、周人蔘環保集團犯罪案,更在108、109連續兩年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發打擊環保犯罪傑出貢獻金環獎,感謝各界戮力合作,最後也宣示新北市府捍衛環境安全的決心,預防環保犯罪,打造環境安全生活圈。
副市長謝政達也強調環檢警調建立合作平臺重要性,並有鑑於對親自督導破獲三重電鍍廢水腐蝕下水道案件、林口粉寮路山區非法棄置廢棄物及廢液案、林口區菁埔段後湖小段(電玩大亨周人蔘)及三峽區十三添土方棄置重大環保犯罪,繼先前宣布「簡化合作聯繫管道」、「深化專業及法律知識交流訓練」、「強化科技執法相互支援」持續辦理外,再次重申對於不法污染案件市府絕不寬貸。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許銘志執行秘書說,集團式的環境污染犯罪,污染樣態多樣,偵辦難度極高,不但舉證不易、污染影響層面廣大,稽查人員辦案更是具危險性。為解決組織性犯罪、破壞國土及複合性污染案件,重案組整合資源全力掃蕩,並由檢、警、調通力合作,迄今共破獲非法清運192車次、回運7,344立方公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開罰新臺幣8,000逾萬之裁處金額,另重大污染案件共移送126件、查扣15輛犯罪工具及追討7,000逾萬不法利得、恢復118處國土占用地及完成34處污染移除作業。
徐錫祥檢察長表示,全民對環境水、土壤的乾淨有共識,過去我們只能單打獨鬥,環保局在調查環境污染兇手過程,要考慮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影響,偵查時還會遇到有形無形的阻力,不太容易獲得支持,要做犯罪證據收集是非常困難,時常是好幾天、甚至數週才能蒐集到,碰到法令不完備的情況下,還要與犯罪者鬥智,經過努力,我們環境才有現在的成就。成立重案組來辦環保案件,是地方政府有擔當的作為,集合檢、警、調用團隊辦案的模式來解決影響民生案件,本署檢察官未來也會全力配合辦案,共同守護我們的國土環境。
調查局林中輝處長也表示,雖然奉派到新北市調查處才剛好滿2個月,但已在新北市住了40年,對於新北市環境愈來愈好是非常有感的,過去在台中時也有與環保局合作的經驗,當時一些鋼鐵廠營運不慎造成空污,刺鼻異味影響民眾健康,為了解決共同成立淨空專案,離開崗位前共辦了5件案,每家廠商被罰1億多元,共開罰6億多元,對廠家有嚇阻作用,市調處未來也會配合環、檢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本次研討會除有徐錫祥檢察長、林中輝處長,新北市警察局的副局長黃勢清也共襄盛舉,並由包括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余祥雲、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三峯及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犯罪防治科科長儲正強等,各領域專家進行經驗分享,針對「新型環境污染樣態」、「環境稽查重案組成軍歷程及願景」、「科技智慧稽查蒐證」、「環境犯罪追訴效率」及「重大環保污染及國土案件分享」等議題聚焦討論。
程大維也分享透過環檢警調結盟所創造的契機與優勢,他說,環保犯罪過往是環保機關單獨面對,但很多事情是盤根錯節,環境問題還會衍生治安問題,犯罪型態也可能有跨域性,而透過與檢、調等各單位合作,不但可以吸取其他單位的辦案經驗,了解業者的習性與犯罪手法,大幅提高破案率與偵查效率。
謝英士則提到環境法與其他法律的思維上的差異,他說,環境法是管線末端的污染法與執法工具,但隨著時代變化,從源頭管制的思維修訂跟環境資源相關法律是重要的,而從檢察官破獲環境污染案件受到肯定的程度,可以發現,多年前有重案的型卻沒有重案的概念,在人力、財力有限下,要擇重整治才能收效,而現在整合資源的辦案型態正是時代所需。
新北型大副大隊長余祥雲也分享指出,科技執法讓搜查工作更有效率,例如空拍機可取代航照圖,還可搭載紅外線熱感應、監視器等進行蒐證,也是對付犯罪集團裝監視器來監控警方行動時的蒐證利器。另外利用路口監視器加上車牌辨識系統,在辦公室即可對目標車輛監控。妥善運用科技,可讓犯罪無所遁形。
另洪三峯檢察官則表示,環境案件與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環境案件時間很長、公共危害大,因此需要充足的證據、大量的資訊及訊問,都有賴機關合作整合、專業累積敬業傳承、完備的蒐證工具,以及完備的法律制度完備。
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儲正強科長則強調,要遏止不法犯罪,其實預防重於偵辦,因為偵辦成本比預防高了相當的多,透過環教與法治教育:「不願、不能、不必、不要貪」的觀念要從小、從根本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