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民國明年元旦起實施,為因應此訴訟制度之變革,新竹地檢署持續辦理教育訓練座談,十八日再次舉行國民法官新制專題系列活動,邀請內政部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建隆、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科科長林煒翔、刑事警察局鑑識科科長葉家瑜,進行「從現場數位證物蒐證到法庭上數位鑑識人員」、「通訊與偵查—臺鐵列車爆炸案」、「現場處理—臺鐵列車爆炸案」專題演講,計有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新竹地區司法警察機關偵查人員共計九十人到場聆聽。
檢察長郭永發表示,國民法官法適用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類型上均屬社會矚目之重大案件,而刑事犯罪成立與否,關鍵在於證據之蒐集是否完備充足,而證據之蒐集與取證程序是否合法,猶如大樓之根基,必須紮實穩固且不受污染,加以現今數位科技時代潮流所趨,數位證據之取得與鑑識,更是勾稽整體犯罪事實重中之重。
因此,本次座談會特別針對數位採證、通訊監察、犯罪現場處理等與國民法官新制息息相關等重要議題,強化第一線司法警察之蒐證素養與本職學能,常備不懈,始克其功。
主講人除講授數位採證鑑識、通訊監察、犯罪現場處理之原理與國際趨勢外,亦針對相關取證過程與國民法官新制可能產生之激盪,搭配具體案例解說,提醒第一線現場人員於蒐證時必須注意之細節,過程中,並與聽講者進行熱絡之意見交流,參與者咸感收穫滿滿,相信對於未來刑事蒐證工作,必定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