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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歌曲授權金分潤不清 孫德榮告華納求償1億 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喬傑立公司不滿歌曲授權金分潤不清、遭華納國際音樂稀釋,去年提起一億元的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據授權合約書內容,認為喬傑立主張沒理由,30日判決喬傑立敗訴。
喬傑立主張,該公司為歌曲著作權人,民國94年與華納音樂簽唱片、網路授權合約,授權期至97年5月31日止,但授權期間屆滿後,華納仍繼續對外以音樂代理商名義使用歌曲,侵害公司權利,獲取不當得利1億元。
喬傑立的負責人、知名經紀人孫德榮表示,華納國際音樂公司在代理喬傑立藝人的著作權分潤,多年來結算不清,導致公司損失近億元,台灣的詞曲創作者、著作權擁有者的利益不能被漠視。
法院認為,華納是依合約的專屬授權,於97年至107年使用相關歌曲,未侵害喬傑立著作權,且依雙方終止契約書,已確認結清應給付款項、互不請求,喬傑立主張沒有理由,因此判決敗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