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清明節連假即將到來,不管是親戚團聚掃墓祭祀或是三五好友出遊,在這聚會的熱門時間點,餐會宴席中常小酌助興,但如果酒後有了駕車行為,恐會發生難以彌補的憾事。
為遏止酒後駕車的行為,包括新修正刑法第185-3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1條自今(31)日起施行,除了刑度、罰金加重外,也將累犯的累計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針對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可公布,初犯致重傷或致死者可沒入違規車輛,此外同車者及酒精鎖裝置的罰鍰也都大幅度地提升。
為了宣示警方取締酒駕決心,也杜絕民眾僥倖心理,三重警分局表示,已針對轄內易酒駕、易肇事路段加強查緝,本月迄今已取締告發酒駕37件,除了一般人認為常發生的夜間外,其中也有5件是中午前就遭警方取締,經暸解是前一晚飲酒體內未代謝完畢殘留所致,當事人對於吹測不過後表示相當錯愕。
此外,對於轄內的易飲酒處所,三重警分局亦主動出擊,與轄內餐廳業者宣導,張貼酒駕新制及酒後代駕的海報外,也提醒店家應主動勸導客人勿酒後駕車,並可以提供協助提供代客叫車、代客駕駛服務來保護來捧場的客人,共同來防止酒駕事件發生。
三重警分局長陳永昌表示,有些駕駛原先聚餐並無打算飲酒,但受到場面影響,「醉後」抱持著賭一把的心態想把車開回去,不但自己危險,也讓其他守法的用路人遭受波及。因應這種情形,目前政府推行了酒後代駕的政策,可使用手機或便利商店聯絡及預約,我們也向店家邀請共同來出一份力!客人來用餐,店家提供了代叫代駕的貼心服務,客人事後自然會感受到安全是有被關心,對店家當然是加分。
「借問酒家何處有?」三重警分局再次提醒,飲酒自然是不違法,但千萬別酒後駕車,不要讓路上行人得承受者「欲斷魂」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