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一0六年五月十日公布施行,依該法規定,三年內百分之十時程容積獎勵已於一0九年五月十一日屆期,並自一0九年五月十二日開始逐年遞減百分之二,至一一四年時程獎勵將完全歸零。台中市都發局表示,今年五月十二日開始,危老時程獎勵將由百分之六調降至百分之四,雖有基地規模獎勵可補足,但須整合更大基地面積才能滿足獎勵條件,呼籲民眾應儘早申請。
都發局表示,對於危老重建推動,都發局委託台中市建築師公會成立輔導團,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五月,於各轄區辦理危老重建獎補助說明會共計四十場次,並預計今年五至六月起,在台中市各區陸續成立五十處危老工作站,就近提供市民各項危老重建資訊及協助市民辦理危老重建。
都發局指出,透過危老條例辦理重建,有快速通關、獎勵明確、稅捐優惠等好處,請民眾應把握機會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改善居住安全環境,達成「富市台中、新好生活」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