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因應疫情升溫,花蓮縣警察局及各分局為保障警政能量正常運作,自四月十三、十四日起陸續啟動異地辦公機制,以利防疫工作期間公務執行順暢,維護轄區治安、交通、為民服務不間斷。
清明連續假期過後,每日新冠本土確診人數持續增加,花蓮縣警察局亦不敢大意,提前規劃內勤三分之一人力分組、分流,在完成風險評估後立即實施異地辦公,讓人力運作及辦公場所相互支應,同時落實駐地消毒清潔,全面杜絕疫情破口。
在分流部分,警察局規劃親民堂、第二會議室、保安大樓第三、五樓、民防管制中心總機室及機械修復室等六處,花蓮分局於地下室及中華路派出所二樓交誼廳,吉安分局於分局禮堂、北昌、吉安、太昌所等四處,新城分局於加灣派出所二樓靶場,鳳林分局於西林、長橋、萬榮、南平等四處派出所。
最南端的玉里分局則於體技館一樓實施異地辦公,所有辦公處所擴大辦公距離避免群聚,保持逐日定時清潔消毒,落實出入體溫測量、實聯制規定,全面防堵病毒入侵,如此一來,如遇同仁發生確診遭隔離狀況,才能維持正常公務運作不停擺。
警察局長戴崇賢表示,由於第一線執勤員警與民眾接觸較頻繁,特別提醒同仁應建立正確防疫觀念,警察局並已備妥相關防疫物資,也要求所屬各駐地辦公處所、員警宿舍、警用裝配及警用汽機車每日固定清潔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