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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牌照 期滿三日內須繳回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車牌有用紙作的嗎?在馬路上行駛時,突然發現前方的車輛號牌是用紙板作成,上面印著「臨R100**」的字樣,為什麼有這種車牌呢?新營監理站說這是臨時車牌,汽車在未領有正式號牌前可申請臨時車牌,使用期滿後三日內必須繳回,以免受罰。
新營監理站指出,臨時牌照的樣式:第一個字為中文的「臨」、第二個字為英文字母,後面為五個數字,下方還有使用的起訖時期。汽車未領有正式號牌前,有要駛往海關驗關繳稅、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接受新領牌照前檢驗、買賣試車時、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以及已領牌車輛辦理復駛前的臨時檢驗車輛,都要先申請臨時牌照才能夠行駛於道路。
新營監理站說,車主應在臨時牌照申請的起迄時間內使用車輛,並將「臨時號牌」黏貼於車輛懸掛號牌的位置,以供識別之用,並於使用期滿後三日內繳回。
新營監理站提醒,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臨時牌照遺失者辦理繳回時,應先向警察機關申報「臨時號牌」遺失,並取得報案證明後,再至公路監理機關辦臨時牌照繳回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