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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噪音車輛惹民怨 林口警大執法強力取締47部

(林口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為取締泰山及林口兩地區夜間行駛改裝排氣管車輛擾民情形,林口警分局於15、16及17日連續3天夜間規劃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大執法,針對噪音車輛易行經之路段攔查通報。本次大執法攔查通報噪音車量計有汽(機)車共47部,積極展現執法決心,以維夜間安寧。

林口警分局分局長陳忠龍表示,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主管機關雖是環保局,但新北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於106年5月公告噪音車行為管制規定,針對夜間22時至翌日6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進行攔査,強力取締改管車。

(林口警分局提供)

陳忠龍強調,駕駛人駕駛改裝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如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噪音管制法」及新北市政府公告事項規定,由環保局逕行裁處並按次裁罰,無須再行通知噪音檢測事宜。另警察因職司道路秩序維護,除配合政策攔查噪音車輛進行通報外,也針對改裝的車輛加強稽查取締。

林口警分局進一步說明,攔查過程如查獲未成年無照駕駛,即移置保管該車輛,並查明車主(家長)是否明知且允許未成年人無照駕駛該車輛後,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舉發,希望藉此對家長起警惕效用,避免青少年無照駕駛等違規使用車輛情況,及時制止以提升整體用路環境安全。同時呼籲喜歡騎乘改管車的駕駛及早改正,改管車所發出的噪音只會惹人厭且造成荷包失血。新北警方將持續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執行攔查並通報,加強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希望藉由強力執法還給民眾享有平安及寧靜夜晚的權利。

(林口警分局提供)

此外,民眾如於路上遇到音量擾人之汽機車輛,亦可以照相或錄影方式,針對車牌、路段及致噪音情形,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點選「我要報案」,上傳相關佐證資料供市府環保局審核,俾利共同維護深夜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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