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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 4/30新法上路宜警應處作為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去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達三萬七千一百九十九件;立法院完成修法後,限縮民眾檢舉樣態訂四月三十日公布施行。縣警局交通隊分析,修法後,路段中紅、黃線違規停車不能檢舉,這部分有七千九百九十六件占了違停件數百分之七十三,恐造成交通衝擊。交通隊提出十二項因應作為,將加強取締與拖吊。
宜蘭縣警局交通隊統計,一0六年宜縣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一萬七千二百零五件,之後連年飆升,去年達三萬七千一百九十九件。檢舉案件經審查,排除匿名檢舉、逾期不受理、重複檢舉與車號不符等情形,約有六成五的案件會被舉發。
民眾檢舉的案件中,違規停車達一萬零九百九十三件,其中紅黃線停車達七千九百九十六件,占全部案件的百分之七十三。交通隊表示,立法院修法後限縮檢舉樣態,共計四十六項,其中,路段中紅、黃線違規停車不能檢舉,由於占比相當高,恐對宜縣交通秩序與順暢產生衝擊。
交通隊提出十二項因應作為,包括落實交通教育與宣導、交通工程、道路標誌、標誌會勘改善、加強執法取締、增加停車空間、加強拖吊作業遏阻違規停車等,今年並編列三千五百萬元在十處路口建置違規停車自動取締系統等。
宜蘭縣警局配合修法,已升級檢舉系統正面表列檢舉項目,簡化操作流程,同時分析違停熱時、熱點,規劃勤務加強執法取締,滾動式檢討修正執法策略,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