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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現役軍人涉貪諭知交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蘇恒毅,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現役軍人利用辦理小額採購機會圖利案」,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27日查獲邱、林、趙等現役軍人及1名黃姓女子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邱、林2人有犯罪事實,諭知交保,黃女則限制住居。
橋頭地檢署接獲高雄市調查處情資,疑有現役軍人利用辦理小額採購機會圖利。洪檢察長即指示本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蘇恒毅,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於27日搜索現役軍人37歲邱男高雄市左營軍區辦公地點及住家,並通知其與現役軍人29歲林男及29歲趙男、38歲黃姓女子等人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邱男等人疑似自去年4月起,利用辦理體育用品等小額採購之機會,高於市價向黃女經營的生活實業社購買,藉此從中牟利。案經檢察官蘇恒毅、駱思翰、嚴維德及李侃穎等漏夜訊問後,認被告邱、林2人及黃女涉有貪污治罪條例貪污治罪條例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罪,及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邱、林2人各五5萬元交保,黃女限制住居。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不法金錢流向及是否有其他共犯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