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高輕重症分流收治年齡 80歲以上長者才送醫

125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確診病例遽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四日表示,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即日起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包括八十歲以上長者、一歲以下幼童、懷孕三十六週孕婦及中重症確診個案為收治對象,其餘採居家照護。

指揮中心表示,鑒於國內考量Omicron病毒株特性,係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收治新制對象除中重症確診者外,無症狀或輕症之八十歲以上或懷孕三十六週者,收治於醫院;無症狀或輕症之兒童,包括出生未滿三個月且有發燒、出生三至十二個月且高燒三十九度以上,且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收治於醫院。

其餘年齡七十至七十九歲、六十五至六十九歲且獨居者、懷孕三十五週以內,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年齡六十九歲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六十五至六十九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非收台條件之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

此外,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至於無症狀、輕症之血液透析病人,得依地方衛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

指揮中心表示,醫院收治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五天為原則,倘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確診者所需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