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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再生 舊中藥房植入新生命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苗栗縣內有許多古老建物,當中不少是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的「潛力股」,但老屋往往面臨產權複雜、維護不易等問題,因此文化部自一0七年委託縣市政府代辦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民眾修繕民國六十年以前興建完成,並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及再生潛力的私有老建築物,透過官方民間合力,為老屋注入新生命,而苗栗縣內近日完成修復的福基一一四號老屋「宜移生活適物所」即為該計畫的成果展現。
福基一一四號老屋「宜移生活適物所」前身為福基中藥行,因年久失修,本來破落髒亂的佇在舊街上,一0八年由志工多次合力打掃整理,於年底先將屋頂修復完成,一0九年設計師及木工師傅陸續加入修建行列;公館福基地區是苗栗縣重要的農業區域,完工後的福基一一四號老屋「宜移生活適物所」將作為作物健康中心,除不定期邀請土壤、植物醫學、園藝、生物機電等專家開辦各類工作坊及講座,還希望協助有機和友善耕作的農友和喜愛拈花惹草的訪客,提供各項植物栽培的知識與要領,並推薦各類有機適用的農業資材資訊,如有需要,老屋也接受預約開放給各界做為講座場地之用。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文資法已有規範興建逾五十年以上之公有建物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唯私有老建築因不受文資法規範,希望藉由文化部此次專案補助,一同探討如何才能有效利用修復後的空間,達到再現群眾記憶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