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視同確診 逾65歲今起適用

若快篩陽經醫事人員確認即可 通報給藥降低風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十七日修訂擴增病例定義,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確診今起適用。(中央社)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十七日修訂擴增病例定義,六十五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自今(十八)日起適用。

國內本土疫情升溫,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漸成常態,指揮中心公告第一階段「接觸染疫高危險」有三類對象: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十二日起適用快篩陽視同確診,十七日公布第二階段納入「重症年齡高危險」滿六十五歲的長者。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中指出,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六十五歲(含)以上長者為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高風險族群,為利儘速給予此類個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風險。

他指出,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六十五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並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為確診,並自今日起實施。

陳時中表示,六十五歲(含)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就近至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長者,仍可委請親友協助前往醫療院所或採遠距方式辦理;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經醫師確認,且達成醫病共識後,由評估確認醫師或其所屬醫事機構進行健保IC卡上傳通報,或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將由系統自動研判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