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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申報作業開跑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111年下半年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繳售公糧稻穀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作業,各縣市已陸續開始受理中,今年初尚未完成申報下半年耕作措施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儘速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到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每年固定於1月受理申報,並鼓勵農友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農糧署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對於年初未能同時申報2次者,可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的耕作措施。另為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該計畫擴大推廣契作種植硬質玉米,對於契作硬質玉米補申報期,本年特別放寬自6月1日至7月31日止。
此外,除公糧、契作硬質玉米及參與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另有規定外,今年起開放一般農友可自行規劃「單點」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為原則,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能重疊。另除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只能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以外,其餘措施可以申報跨年度耕作期間(例:9/16-翌年4/15)。
不熟悉「單點」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多種經典「套餐」組合任君挑選!
農糧署指出,因應新計畫實施,今年部分縣市補申報期有所調整,目前已陸續開始受理補申報作業,提醒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請務必把握時間辦理,逾期概不受理。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一)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雲林縣、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基隆市、新北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7月1日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