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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開出跟騷法首張告誡書

男子對前女友進行跟蹤騷擾,警方認為符合跟騷法要件,開出首張告誡書。(記者張上耕翻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跟騷法六月一日上路,基隆警方開出首張告誡書。警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於前天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左右,接獲民眾通報,轄區基市七堵區東新街發生糾紛,需要警員到場處理。

七堵所所長徐永煌、警員李瑋哲、劉芊瑜、陳怡潔等人到場了解,原來是二十多歲的潘姓男子為挽回前女友,日前到前女友的住處附近徘徊,發現前女友與另一名男性友人打球,心生醋意發生爭執,前男朋友希望復合,對前女友反覆實施跟蹤騷擾,已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符合跟騷法要件,經警帶回後,依規定對男子開立書面告誡書,這是基隆警方開出的第一張告誡書。

警三分局提醒民眾,跟騷案件,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兩年內又再遭受同一行為人跟蹤騷擾,就可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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