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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勞工防疫假陳奕翰上線為鄉親說明

十日的防疫快報邀請嘉義縣勞青處長陳奕翰上線為鄉親說明勞工防疫假。﹙記者張誼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隨著確診人數的增加,民眾對防疫假該怎麼請,常有疑慮,嘉義縣十日的防疫快報邀請嘉義縣勞青處長陳奕翰上線說明。

陳奕翰指出,勞工如確診隔離治療期間得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還能依勞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如經認定是因職業原因導致染疫,雇主應給公傷病假,並依法給付工資補償及必需的醫療費用。

如因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而居家隔離,或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隔離及檢疫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雇主都應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民眾如有相關疑慮,可洽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洽詢。

疫情升溫,職場屬於染疫高風險場所。趙紋華局長表示,如職場發生確診案例,確診者居家隔離滿七天後,多已不具傳染力,可返回工作崗位,但務必全程戴口罩,避免共餐共食。

密切接觸者則應依防疫長指示進行快篩,有症狀速就醫及停止上班,篩檢結果陰性,打滿三劑疫苗可選擇0+7方案,二日內快篩陰性者可出門上班或採買。未完成三劑疫苗者,應依3+4隔離方案,前三天禁止外出,第四天起必須有二日內快篩陰性才可出門,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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