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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勞工防疫假陳奕翰上線為鄉親說明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隨著確診人數的增加,民眾對防疫假該怎麼請,常有疑慮,嘉義縣十日的防疫快報邀請嘉義縣勞青處長陳奕翰上線說明。
陳奕翰指出,勞工如確診隔離治療期間得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還能依勞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如經認定是因職業原因導致染疫,雇主應給公傷病假,並依法給付工資補償及必需的醫療費用。
如因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而居家隔離,或者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隔離及檢疫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雇主都應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民眾如有相關疑慮,可洽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洽詢。
疫情升溫,職場屬於染疫高風險場所。趙紋華局長表示,如職場發生確診案例,確診者居家隔離滿七天後,多已不具傳染力,可返回工作崗位,但務必全程戴口罩,避免共餐共食。
密切接觸者則應依防疫長指示進行快篩,有症狀速就醫及停止上班,篩檢結果陰性,打滿三劑疫苗可選擇0+7方案,二日內快篩陰性者可出門上班或採買。未完成三劑疫苗者,應依3+4隔離方案,前三天禁止外出,第四天起必須有二日內快篩陰性才可出門,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