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吳姓男子借高利貸玩股票,向地下錢莊譚姓男子借得二十二萬元,除被預先扣除七萬元,實拿才十五萬元,且每日需償還一萬一千元,譚男竟趁吳男需錢急迫之際,貸予上述金額以收取暴利,宛如吸血水蛭一般。惟譚嫌當場被警方查獲並帶返所偵辦,仍不思何錯之有,全案依重利、恐嚇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七日接獲二十九歲吳男報案,稱其自今年五月初起向地下錢莊借款,並約定期日還款,惟地下錢莊利息苛刻,根本無力償還,於是遭到對方恐嚇、威脅。吳男心生畏懼,因此到派出所報案,警方亦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由所長顏靜逸、警員唐志偉、楊富鈞、林正煌等人提前至取款處埋伏蒐證,並於七日晚上八時許見二十二歲譚男出現向吳男取款,警方見時機成熟,當場將譚男以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辦。
了解吳男急需用錢的原因是玩股票不知節制,本身工作係臨時工,無法循正常管道向銀行借款,遂將心思轉到地下錢莊。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民眾生活理財用錢需有節度,若有借貸需求仍應尋求正當管道,如遇有不法之徒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要求暴利的代價,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以保障自身安全,並掃蕩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