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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涉跟騷法犯嫌遭拘提 開立書面告誡書後送辦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受理一起跟騷法案件,經瞭解被害人A女於去(110)年底起在汐止區住處遭一名陌生的蔡姓男子,以臉書、IG等社交軟體及電子郵件不斷傳訊息騷擾,傳送內容多半為幻想雙方是男女朋友交往關係等互動情節,甚至有不雅照片及恐嚇性文字,自今年6月1日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後,仍有多次騷擾行為,並以網際網路進行干擾,使被害人持續違反其意願,且有性或性別有關之不當行為,令之心生畏懼,足以影響日常生活,經A女於6月8日提出跟蹤騷擾告訴,汐止警分局由防治組派員到場協助派出所受理後,依規定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汐止警分局指出,經警方蒐集相關證據並掌握犯嫌身分為蔡男(68年次),復於昨(10)日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台灣新北地方法院開立之拘票、搜索票至蔡男住處查扣手機二台、行動硬碟一顆、電腦主機一台等相關證物。
汐止警分局表示,於搜索完畢後依法拘提蔡男到案並依規定開立書面告誡書當面交付蔡男,若仍明知故犯,即可啟動保護令機制。全案將蔡男依跟蹤騷擾防制法、恐嚇及散佈猥褻物法等罪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呼籲,民眾若遇到跟蹤騷擾等行為,應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可依據相關證據啟動刑案偵查、書面告誡機制、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及預防性羈押等保護機制及司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