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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養違法獵槍 反自傷

警方查扣的違法獵槍。(三峽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楊姓男子(90年次、原住民身分),日前在三峽區大埔路自家自行保養獵槍(未申請自衞槍枝),不慎走火遭喜樂釘之火藥灼傷右側臉頰,119勤務中心獲執前往救治,發現楊意識清醒(未送醫),無生命危險,惟見傷者為槍傷,立即通報轄區三峽警分局吉埔派出所。

三峽警分局指出,警方獲報後即派遣吉埔所3名(含副所長)、偵查隊3名(含副隊長)共使用警力6人前往處理,現場並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三峽警分局林副分局長亦場協同偵查隊副隊長、吉埔所副所長指揮後續偵辦及釐清案情。

三峽警分局表示,經了解,獵槍來源是楊男女友弟弟送他的,平時家人警告楊男不要玩,這槍枝沒有登記,是違法的。他還是不聽勸,果真就傷了自己了。全、案原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查扣自製獵槍1把、鋼珠彈430顆、喜樂釘(未使用10顆,已使用2顆共12顆)等證物並製作後續程序,惟楊男具有原住民身分,依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規範,由警察局保安科裁罰新台幣2千元以上、2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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