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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段兩拒酒測 男至少罰18萬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到底有多愛喝!高雄一名五十三歲陳姓男子酗酒成性,導致慢性病症纏身,仍不見收斂飲酒習性,一有空就和三五好友喝了起來,甚至自己在家也能喝。不過愛喝就算了,他卻酒後駕車,還在六小時內兩度被警方在同路段查獲,這機率微乎其微,雖然陳男兩次都以拖待變,仍然被立場堅定的員警當場掣單舉發並查扣車輛。陳男騎乘機車拒測罰十八萬元,另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罰二千四百元,算一算兩次拒測至少要付出十八萬二千四百元的代價。
高市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蔡昆霖於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巡邏時,在旗津三路發現陳男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查發現陳男全身散發酒味,準備對他實施酒測,陳男消極不配合接受酒測,員警當場開立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日晚上十一時許,警員劉育賢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旗津三路上看見陳男搖晃地騎乘電動自行車,警方上前盤查聞到酒味,陳男再度拒測,六小時內二度被員警查獲,陳男習慣酒駕的離譜行徑也讓員警直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