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求遭拒不死心 警依跟騷法現行犯移送

跟騷法實施後,內埔警分局首度依該法將一名男子以現行犯移送檢方偵辦,並呼籲被害人勇於拒絕以愛為名的跟蹤騷擾行為。(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縣內埔警察分局日前受理一名被害女子報案,指稱遭一名男子於今年六月二十四日、二十六日及七月一日反覆至其住居所盯梢守候,並在她住家門口大聲喊叫示意追求,男子遭被害女子拒絕仍不死心,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且影響其日常生活,內埔警分局因此依法將該名男子依現行犯移送法辦,目前被檢察官諭令限制住居,這也是跟騷法六月一日實施以來內埔警分局首件移送偵辦的個案。

內埔警分局表示,經調查該男子確有跟蹤騷擾被害女子的犯罪嫌疑,因此於七月三日核發書面告誡書並當面送達給該名男子,詎料男子竟無視書面告誡內容,七月四日凌晨再次前往被害女子住家門口唱歌告白,不僅違反書面告誡內容,同時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全案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現行犯將男子逮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諭令該男子限制住居中。

內埔警分局長莊順智表示,跟蹤騷擾行為具有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及傷害性高等四高特性,發生原因包括有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與控制、性別歧視、性報復或性勒索等。為了預防更嚴重的危害發生,呼籲被害人要勇於報案,捍衛自身權益,警方絕對嚴正執法,防制性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