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見火藥庫 逾900公斤煙火遭查獲

永康警查緝槍械 意外查獲貨櫃屋內囤放大量大陸製非法專業爆竹 來源待釐清

消防人員在下營區清點非法囤放高空煙火。(消防局提供)

記者盧萍珊、王勗∕綜合報導

永康警分局七日偵辦槍砲彈藥案件,前往下營區陳姓嫌犯處所進行搜索,意外查到囤放大量非法專業爆竹多達九百多公斤,通報消防局派員到場查處,除當場沒入,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將處以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陳嫌將高空煙火囤放在空地旁的貨櫃屋內,消防局出動十多人到場清點,發現中國大陸製的違法煙火並無合格標章,總重量高達九百多公斤,陳男坦承該批煙火為他所有,來源有待釐清。

陳男向消防人員表示,該批煙火在貨櫃屋內放了約四、五年,都是其一人所有,也有部分是死掉的朋友放的。現場查獲的煙火、外觀盒裝紙箱等看起來也不像陳所說的陳舊,對於陳男說詞消防人員也持保留態度。

由於數量眾多,有如火藥庫,消防局認為,九百多公斤煙火無合格標章,又非法囤放,危害公共安全,當場將違法煙火全數沒入,並開立舉發單,依相關規定懲處。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囤放的大量專業爆竹煙火全數沒入後,由隊員小心翼翼地搬運爆竹煙火,防止意外發生。經過六個多小時的努力,將沒入煙火全數運送至合法儲存地點,後續將依法銷毀。

李明峯說,爆竹煙火應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安全方法儲存、販賣,否則將面臨最重一五0萬元罰鍰、如有造成公共安全危害更涉及刑責,呼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