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管理新制 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善泳蟳 捕撈甲殼寬多1公分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為了讓蟳蟹類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農委會公告修正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新制將於八月一日起實施。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善泳蟳,捕撈甲殼寬提高一公分。抱卵母蟹禁止捕撈期從三個月延長為五個月,禁捕的小蟹及禁漁期的抱卵母蟹均不得販售。
漁業署表示,去年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平台,針對抱卵母蟹保育議題展開討論,經產、官、學界以及公民團體多次意見交流、取得共識。蟳蟹漁業管理將朝資源管理面、漁業生產面、資訊公開面、產銷輔導面等四大面向進行,漁業署據以修正管制措施規定。
八月一日起,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捕撈甲殼寬,從原來的八公分提高至九公分。善泳蟳甲殼寬從原來的六公分提高至七公分。
抱卵母蟹禁止捕撈期,原從八月至十一月為期三個月。新制從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五個月。除了加強源頭捕撈管理,也新增市場端管制。未達採捕甲殼寬的蟳蟹及禁捕期間的抱卵母蟹,均不得販售,違者最高可罰十五萬元。
配合管理新制實施,漁業署已製作新式蟳蟹甲殼寬量測器及海報,向漁民及販售業者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