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網貼文違法販售「COVID-19快篩試劑」汐警逮人查扣885劑

汐止警分局偵查隊員警發現呂姓女子在網路社群內,公然張貼販售COVID-19快篩試劑。(汐止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汐止警分局偵查隊員警於今年6月7日執行網路巡查勤務時,發現一名呂姓女子(81年次)在網路社群內,公然張貼販售「COVID-19快篩試劑」之貼文,經調查後認定確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情事,警方立即立案偵辦。

汐止警分局偵查隊員警發現呂姓女子在網路社群內,公然張貼販售COVID-19快篩試劑。(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指出,警方持續蒐證見時機成熟,於7月9日喬裝顧客與呂女相約至高雄市鳥松區東山路一帶面交,經喬裝員警現場與賣家呂女銀貨兩訖,確認販賣快篩劑情形屬實,隨即將呂女當場逮捕,並查扣COVID-19快篩試劑38盒(共計885支),呂女雖解釋是替人代購,但此行為顯已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全案移送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偵查隊員警發現呂姓女子在網路社群內,公然張貼販售COVID-19快篩試劑。(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呼籲,快篩試劑係屬第三級醫療器材,如未具有醫療器材商或藥局之身分,不得以個人名義於各大通路販售,否則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第2項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