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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汽(機)車燃料費開徵倒數 期限至7月底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11年全期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間為7月1日至7月31日止,台北區監理所提醒車主朋友,應於7月31日前繳納完畢。此外,為便利車主繳費及避免因逾期繳納而受罰鍰,監理e化服務有提供申請約定帳戶扣款、汽燃費電子繳款單等項目,非常方便又節能減碳,歡迎大家多加申請利用。
台北區監理所指出,111年全期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29日寄出,車主朋友不論是否有收到通知書,最便利的繳納方式是透過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手機安裝「監理服務APP」(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查詢繳納」),輸入車主身分證號及生日後,點選所需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車號,進行線上繳費操作,後續則可選擇以信用卡(需輸入持卡人身分證號及卡號)或金融活期帳戶(限車主本人之帳戶)轉帳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除信用卡須洽發卡銀行外,免負擔手續費。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車主朋友如欲持單繳納,可就近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 (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或至臺北區監理所及轄管宜蘭站、花蓮站駐收公庫繳納(板橋站、蘆洲站、玉里分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