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搶當護花”駛”者 害2名友人因酒駕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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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搶當護花「駛」者被逮送辦,還害兩名友人吃上罰單。(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潘姓男子與賴女、李男是同事,三人與其他同事相約下班後在辦公室飲酒吃宵夜,過程中潘男喝了數杯啤酒,因自認喝不多,且時間已晚擔心讓賴女獨自搭車太危險,便主動提議載賴女與李男返家,不料沒完成護送任務,還因酒後駕車遭查獲逮捕。

高市新興分局五福二所二十日凌晨三時二十分許,巡邏員警行經新興區五福二路、復興二路口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車違規停駛在機車停等區,隨即將三十二歲潘姓駕駛攔下,因其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經實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隨即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帶返所偵辦。

經瞭解,潘男與後座乘客賴女、李男是同事,潘男知悉酒測值超標後,向員警求情能否改拒測讓其返家,員警聽聞後直言拒絕,並嚴厲規勸爾後切勿飲酒後駕車,才能快樂聚餐平安返家,另乘客部分因未善盡勸阻責任,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潘男等人聽聞員警說明後,紛紛表示相當懊悔,員警也告誡此次幸未釀禍肇事,爾後如相約聚餐,應彼此互相提醒酒後不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