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二十八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以自創「羞辱指標」、「懲罰指標」來評斷行政院的一百一十二年公教調薪政策,全教總認為若調薪幅度低於三點零一%,即對公教人員構成「羞辱」,若低於三點五九%,則構成「懲罰」。教育部回應,將蒐集意見,轉達給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我國公教調薪和經濟成長、GDP是完全脫節狀態,相差十萬八千里,經濟成長果實幾乎沒有分給公教人員,所以完全不具參考價值,而在生活上感受較深刻的是民間薪資水準與物價指數。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指出,政府是否重視公教對國家的貢獻,民間薪資水準是最主要的指標,倘若公教調薪幅度比不上民間薪資的成長,就代表政府認為公教的貢獻比不上民間企業,這是對公教的否定與羞辱,再以物價指數來看,物價指數是反映薪資購買力的指標,薪資調整低於物價指數則是「實質減薪」,因此薪資調整跟不上物價指數,則可認定為懲罰,以此做為「懲罰指標」。
依據主計總處的資料,民間企業一0六年每月薪資是五萬零四百八十,一0九年薪資為五萬四千一百六十元,成長幅度為百分之七點二九,因此一一0年決定次年一一一年調薪的幅度應該不小於百分之七點二九,但僅調漲了百分之四,代表行政院認為公教的貢獻不如民間企業,對公教來說是一種羞辱。
若將百分之七點二九分成十等分,調整不到零點七二九為十分,調整幅度每滿零點七二九則減一分,用百分之四去計算,得出扣減五分、「羞辱指數」為五,等同中度羞辱公教人員。
教育部回應,為廣泛蒐集公教團體對調薪議題的意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教育部甫於七月九日合辦座談會。另,在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開會前,將持續蒐集意見,於會中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