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兩名男童在溪邊忘我地戲水消暑,員警對著孩童吹哨「嗶嗶!」示意男童上岸,其中一名男童趕緊穿好褲子,兩人齊向警方走來,警方告知男孩此處溪邊有相當危險性,不可以玩水,以免發生意外。
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許,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一名熱心民眾攔下警車向警方報案,稱見到幾名孩童於旱溪內戲水、游泳,看起來相當危險,向警方請求協助。
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巡佐潘長泰及警員黃長皓前往現場,果真見到兩名男童在溪邊忘我地戲水消暑,潘巡佐對著孩童吹哨「嗶嗶!」示意男童上岸,其中一名男童趕緊穿好褲子,兩人齊向警方走來,警方告知男孩此處溪邊有相當危險性,不可以玩水。
警方告誡完,兩名孩童說不知道不能下去玩水,也不好意思地跨上腳踏車準備離去,剛好路旁便矗立著水利署設置的告示牌,斗大的標語寫著「請勿戲水、游泳」,警方請男孩讀告示牌的標語,男孩童言童語地讀出「請勿O水」,指著牌上的「戲」字,問這個字怎麼唸?警察伯伯瞬間化身國文老師,教導男孩該字讀作「ㄒ一ˋ」。雖說男童不認識「戲」字,水利署的告示牌上亦有圖示表明,警察伯伯叮囑男孩在危險水域及無救生員的河水溪流游泳、戲水,可能發生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