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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贓車到派出所要水喝 眼尖警調電眼揪犯行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許姓男子大汗淋漓地騎著腳踏車來到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詢問是否方便提供飲水,員警熱心地指引他往飲水機方向,殊不知道男子的腳踏車是不久前才竊取來的,隔日被害人到派出所報案,眼尖的員警發現失竊腳踏車的樣式及顏色,與昨晚前來借用飲水的男子騎乘的腳踏車非常相似,趕忙調閱駐地監視器比對,順利揪出28歲許男的犯行,並於當日晚間在三芝區三民街上攔獲許男,除了對於竊取腳踏車犯行坦承不諱,警方進一步查察,赫然發現他騎乘的機車也是剛剛竊取來的,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淡水警分局指出,經警方了解,許男於9日下午5時許路過一處公園時,發現一輛腳踏車未上鎖停放在路旁,見四下無人就逕自騎走,又由於天氣酷熱,騎乘一段路後,竟到派出所借用飲水解渴,殊不知過程都被派出所的監視器拍攝下來,隔天,被害人報案稱價值5,000元的腳踏車不翼而飛,當天面對許男借用飲水的值班員警眼尖發現,腳踏車的樣式及顏色,疑似就是前一天該名男子騎乘的腳踏車,立即回放監視器比對,這才揪出28歲許男的大膽行徑。
淡水警分局表示,警方研判許男以腳踏車為代步工具,移動距離有限,推測他可能還在轄區活動,於是持續擴大調閱監視器及加強攔查,果然於10日19時許在三芝區三民街口發現他騎著機車東張西望,疑似又在尋找犯案目標,立即上前將他攔下,許男面對質問當場坦承犯行,並供稱騎乘的機車也是1個小時前趁失主鑰匙未拔竊取來的,警詢後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並通知失竊車主前來將腳踏車及機車領回。
淡水警分局提醒,汽、機車失竊案件,部分是因為車主一時疏忽,未將車輛鑰匙取下而遭宵小得逞,呼籲車主只要人離開車輛,就要確實上鎖並拔取鑰匙,才不會讓歹徒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