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砸車洩憤 男送辦

疑與前員工有感情問題,男子一再噴漆毀損車輛洩憤並拒絕到案,前鎮警方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聲請強制處分。(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自小客停放自家商店門前,竟三次遭砸窗噴漆破壞,經警方追查發現,一名年約三十八歲劉姓男子,疑似與該店前員工有感情問題,進而毀損車輛洩憤。由於劉嫌拒不到案,警方申請拘票強制處分。

警方調查,八月期間前鎮區一心路上某店家將車輛停放自家店門前時,遭人噴漆。經警方調閱監視系統影像鎖定涉案車輛,循線得知犯嫌為年約三十八歲的劉姓男子;復興路派出所火速通知劉嫌到案說明,惟嫌犯拒絕到案,並再度於十九日凌晨前往一心路該店家前毀損車輛,警方實施強制作為,依毀損罪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聲請相關強制處分。

前鎮警分局說,民眾遇有糾紛,應尋求正當管道,勿因一時衝動誤觸法網,如有疑問可撥打一一0報案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