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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籲選舉廣告物需經核准避免違規受罰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今年屏東縣五合一選舉的廣告物,環保局將自八月二十九日起受理申請,核准後設置期間為九月三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並呼籲候選人勿違規受罰!
環保局表示,有意設置選舉廣告物者,其中,塑膠板、珍珠板與紙板等板型廣告物,因四邊角度銳利,易刮傷行人及機車騎士,且版面易因風吹破掉、不易分解,易阻滯水流造成水道阻塞,影響環境衛生,況且板類廣告物也不在法令核准項目內,如有張貼板類廣告物情事,將依法取締及拆除。
此外,依屏東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如審核時發現廣告物內容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或不實之文字圖樣,則予以駁回申請。
屏縣府同時設有「禁止懸、繫掛廣告旗幟布條公告區域」,例如萬年溪兩側沿岸、千禧公園週邊及菸廠路等多個道路及處所,請候選人多注意核准後所檢附之禁掛區域公告;懸掛布條不得橫跨車道及人行道上方、不得包覆騎樓柱、十字路口及交通號誌週邊二十公尺內等相關規定;詳情可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
環保局說,對於未經核准之違規廣告物,將會加強巡檢及拆除,籲請候選人勿違反規定,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