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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濱公園聯合稽查 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OUT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河濱公園常有民眾騎乘違規改裝的電動二輪車,動輒超速行駛時速50到60公里以上,甚至破百,儼然就是行動的不定時炸彈,嚴重影響到河濱休閒遊憩民眾安全。為維護民眾河濱休憩安全,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自23日起,會同台北區監理所及警察局等單位,辦理聯合稽查,首站於新月橋取締違規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後續將持續於新北河濱公園熱點內不定期稽查取締,以還給民眾安全的河濱公園。
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時速需在25公里以內,且需經審驗合格,並貼有合格之閃電標章;如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者,最高可處5,400元之罰鍰,並責令改正;在稽查過程中,如有發現違法改裝,將由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強力取締違規,以維護園區內用路人安全及行的權益。
高灘處代理處長張修銘表示,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及相關單位後續會持續在新北大都會公園、新店陽光公園、中和綠寶石公園、福和橋下、板橋浮洲橋、淡水及八里老街等人潮聚集之熱點,不定期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勤務,強力打擊非法改裝車輛;同時呼籲民眾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請選擇經合格審驗標章之車型款式,避免非法改裝、騎車應戴安全帽、並遵守各項交通安全規則,共同打造友善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