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矽利康填縫… 南方澳斷橋起訴6人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坍塌意外,宜蘭地檢署廿九日偵結,認定廠商未按圖施作吊索端錨系統、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橋梁檢測與管養維護,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起訴營造、監造設計及蘇澳港營運處前經理共六人。
南方澳跨港大橋於一0八年十月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發生坍塌,造成六名外籍移工罹難,另有十二人受傷,檢方歷經二年十一個月調查後偵結,由宜檢主任檢察官梁光宗對外說明。梁光宗說,起訴包括承攬工程的立永營造公司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當時負責鋼索工程的九鼎公司邊性副總兼現場負責人,亞新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負責人陳國雄,蘇澳港營運處前任工程科經理方碩堂及後任工程科經理黃維力。
梁光宗表示,承包商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協力廠商邊姓副總,本應依照核准圖施作吊索端錨系統,做好防水措施,監造廠商陳姓現場負責人應監督包商按圖施工,但施作的吊索端錨系統無法與錨頭密接,橋面板接合縫隙處僅以樹脂類填縫膠充填,未施作墊片防水。填縫膠經風吹日曬雨淋後劣化,含有鹽分水滲入,橋梁鋼絞線、錨頭鏽蝕嚴重,大橋吊索所能承受的總拉力大幅減少,事發當時,中油公司油罐車經過時,發生吊索連續斷裂及錨頭破裂,導致橋梁坍塌。
承辦檢察官認為,此案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起非天災引起的橋梁坍塌事件,致使六人罹難,被告六人情節非輕,事發迄今均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審酌量處適當刑度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