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翔/嘉義縣報導
朴子分局六家聯合所副所長蔡有尊、警員莊昆翰,於8月下旬於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110轉報,有民眾駕駛自小客車在台19線上疑似身體不適,在駕駛途中昏厥,需要警方協助,警方到達現場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停於內外車道間,該路段處於彎道處,路過車輛車速又快,為危險路段,警方立即下車察看,並詢問駕駛身體狀況,發現駕駛臉色蒼白且開始抽蓄、咬舌頭等行為,警方見狀立即通報救護車到場救護,協助駕駛送醫治療,並通知家屬到場,家屬對於警方的即時協助非常感謝。
朴子分局呼籲,於行車途中如遇身體不適,除適時報警求援外,可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將車輛置放於安全無虞處所,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以維護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