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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妨害名譽撤告 徐乃麟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徐乃麟日前遭指控涉詐賭等,他隨後出面指自己才是「受害者」,並控告放話的楊強蓉等人涉嫌誹謗,楊女也反控妨害名譽。但楊女後來遞狀撤告,台北地檢署27日將徐乃麟處分不起訴。
楊強蓉透過董姓女友人於民國105年間向徐乃麟承租台北市內湖的房子,被控與董女共同經營麻將賭場、抽頭牟利。士林地院8月底審結,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將董女、楊女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但楊女曾多次指控徐乃麟知情且涉詐賭,雙方因此互相興訟,徐因不滿楊女指他設局詐賭,對她提告,楊女也因此反控徐,形成互控局面,檢方9月初曾傳訊兩人到庭調查。
不過,楊女日前突然向地檢署遞狀,表示要撤回對徐乃麟的刑事告訴,承辦檢察官收案後,昨日依程序將徐乃麟處分不起訴。至於楊女等人遭徐控告妨害名譽部分,檢方仍在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