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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至10/14受理申請

高雄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申請。(記者許正雄翻攝)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至十月十四日受理申請,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高雄市勞工局一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各區公所索取,亦可由勞工局網站、勞動部網站下載,並採通信申請或線上申請。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二萬四千元;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兩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百分之廿;同時符合者,以加給百分之廿為限。

勞工局指出,申請資格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一一一年十月十四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一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另勞工在今年十月十四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一一0年十月十四日至今年十月十三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三月者,仍得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去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申請人在今年十月十四日以前,未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以及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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