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網路購物平台蓬勃發展,網路交易雖便利,有民眾擅自在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遭南市動保處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九萬元,該民眾直呼荷包大失血,再也不敢隨意在網路賣動物用藥品。
動保處長吳名彬表示,該案是民眾帶寵物前往動物醫院看診時,隨手加購合法動物用藥品「寵愛食剋(動物藥入字第07117號)」,卻又擔心家中寵物不適應該藥品,上網刊登準備賣掉,結果商品還沒賣出,即遭動保處查獲並開罰九萬元。
他指出,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販賣動物用藥品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合格並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後,才可以登記營業,且要在登記的營業地點販賣;無照販賣或在網路上販賣動物用藥品,一旦遭查獲,將處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今年一至八月接獲十一件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相關案件,除上述這一件依法裁罰九萬元,其餘十件移請賣家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中。
動物醫院醫師許皓鈞表示,不同動物種別間可使用的藥物及劑量各不相同,例如,狗的體外寄生蟲驅蟲藥常含有除蟲菊精或類除蟲菊精,如果誤用在無法代謝該藥物的貓身上,將會造成流涎、嘔吐、癲癇甚至死亡等嚴重症狀,寵物生病應經獸醫師專業診斷再開立合適之藥物,籲請民眾勿隨意上網選購來路不明的藥物治療家中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