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鼎新路水溝飄散異味後,立即派員到場蒐證,並漏夜調閱附近監視系統,在距離現場不遠處查獲槽車非法傾倒廢油混合物至水溝內,後續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條及四十六條規定移送偵辦,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通報三民區鼎新路一九一號前水溝有不明異味,稽查人員會同空污小組立即趕往現場採取空氣樣品,經FTIR檢測分析,發現異味成分含高碳數之烷類,研判異味來源可能為廢油溶劑類。
另於現場採集水樣送驗水中VOCs進行比對分析,並由消防人員透過大量沖水稀釋異味,現場已確認無安全之虞。經環保局稽查人員沿線巡視鄰近大樓化糞池系統及其集水井,並輔以LED地下潛望儀器探查,皆未發現有異常排放管道匯入道路側溝或集水井。
環保局長張瑞琿於隔日親自率隊前往追查並經抽絲剝繭後,於鼎新路與鼎金後路四十一巷口間沿線開蓋檢視雨水人孔,發現沿線均有大量油泥淤積,經向市場管理單位及熱心民眾調閱附近監視系統,持續查看數天監視器後,發現某衛生工程行於十一日凌晨透過槽車及軟管,擅自將槽體內然廢油混合物非法注入道路側溝造成污染。
環保局十六日上午會同轄區警察分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前往查扣槽車,後續將依違法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移送偵辦,同時持續追查上游廢棄物源頭,一併依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