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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錯停車地點 以為被偷報警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王姓男子十七日到台南遊玩,租賃一台轎車代步,當晚將轎車停放於下榻民宿附近,未料十八日欲出門卻苦尋不到車,慌忙趕往警二分局長樂所通報失竊。警方排除拖吊可能後,調閱監視器調閱轎車路線,終於大新街口發現租賃轎車,一場竊車烏龍終順利落幕。
五十多歲的王姓男子十八日搭乘高鐵南下遊玩,租賃轎車代步開往中西區民宿,記得當時將車輛停放餘大福街口,十八日上午欲外出卻發現怎麼都找不到車,擔心租來轎車失竊,同日上午九時許王也前往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報案求助。
員警初步研判王可能記錯停車地點,請王仔細回想十七日行程,從下車到民宿這段時間內,車輛有無上鎖、最後停放位置等,警方則同步利用系統查詢王男租賃車輛有無遭拖吊,排除拖吊可能後,警方遂鎖定大福街民宿周邊路口監視器影像進行過濾,終於確認王十七日晚間行車路線。
長樂所警方後續也陪同王至車輛最後消失處附近搜索,果然於附近大新街與民權路口發現王男租賃的轎車,前後僅花了短短十分鐘。眼見車輛沒有失竊,王男這才放心,感謝警方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