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成立監護處分評估小組 7名委員名單出爐

嘉檢成立「監護處分評估小組」兼顧受監護處分人之醫療權益及民眾公安。(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二十日成立「監護處分評估小組」,由張曉雯檢察長聘任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及身心障礙團體代表當委員,來評估監護處分要用何種方式,假設若需延長,也可再向法院聲請。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說,犯罪行為若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符法令規定不罰或減輕其刑,或者瘖啞人犯罪而依刑法減刑等情形,當嫌犯的情況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法院判決就會要求施以監護,依法是五年以內。

嘉檢「監護處分評估小組」將有出,包括台中榮總灣橋分院精神科醫師陳志倫、聖馬爾定精神科醫師劉威廷、嘉義基督教醫院臨床心理師李志謙、台中榮總灣橋分院臨床心理師呂嘉豐、台中榮總灣橋分院社工師蘇建翰、嘉義地檢署社工師陳雅玲、嘉縣脊髓損傷者協會總幹事許錦雪;由陳志倫當召集人與主席。

檢方表示,目前監護處分大多由醫院負責,未來交給評估小組,可以指定與變更機構、延長時間、免除處分,監護方式包括醫院、或復健機構、社福機構、門診等,若有需要延長,小組可向法院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