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 11月15日前祭好康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環保局鼓勵民眾,在一般店家外帶飲料也自備環保杯,即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推出「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購買飲品並與店家攤商合影,將照片上傳個人社群網站,可獲得環保綠點一千點。
環保署七月一日「自備飲料杯省五元」政策上路至今,環保局稽查發現,大多數業者配合政策,也反映消費者自備杯的比例提升二至三成。環保局指出,轄內市相關管制店家約五千家,平均每家店每天約十名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外帶,每月約可減少一百萬個一次性飲料杯。
市長黃偉哲表示,越來越多民眾認同「垃圾減量」的環保理念,期盼落實於日常生活,如此一來,民眾手上的一次性飲料杯,應該會慢慢被環保杯取代,逐步達成環保綠生活。
消費者在十一月十五日前,只要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購買飲品,與店家攤商合影,並將照片上傳至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貼文及打卡,並加入指定「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消費當日回傳截圖或貼文連結至「台南杯杯」Line@官方帳號,可獲得環保綠點一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