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8次假釋遭駁 矯正署:難認張錫銘有悔改心

張質疑遭不公平對待 提行政訴訟 妻到庭聲援 喊話期望社會給予自新機會

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五日陪同張妻到庭聲援,呼籲矯正署應考慮張錫銘在監表現,依法行政。(記者王勗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曾是十大槍擊要犯的「惡龍」張錫銘被判無期徒刑,迄今服刑十七年,張錫銘不服提出假釋十八次均遭駁回,今年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地院五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張錫銘的髮妻在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陪同下到庭聲援,喊話期望社會給予自新機會。院方則表示會針對矯正署駁回假釋的處分有無違法審慎斟酌,全案預計於本月十九日宣判。

張錫銘委任律師與矯正署五日上午針對駁回張錫銘假釋進行攻防,張委任律師表示,矯正署以張所犯重罪情節重大且未與受害人達成和解為由,數次駁回張假釋。然而張錫銘在監表現良好,思想已有改變可望回歸,且張身在牢獄也無從對受害者做出修復措施,認矯正署駁回理由不合理。

法官詢問張錫銘意見,張以走私海洛因磚遭判處無期徒刑的味丹少東楊世銘為例,稱楊一0九年迅速通過假釋宛如特快車,同樣無期徒刑刑度也有許多未賠償或與受害人達成和解獲得假釋,與其同案十人也均先後假釋,質疑矯正署標準不一,未予其公平對待。

矯正署回應指出,張錫銘共犯包含詹龍欄等十人均已假釋出獄,惟張犯罪情節嚴重,詹龍欄罪質勉強可與其相比,但詹假釋也是從嚴審查,在監廿年才假釋。而張錫銘除殺害一人外、尚有擄人勒贖受害人等十二人,殺人未遂含兩名員警計三名受害人,也毀損警方巡邏車,迄今未能與相關單位達成和解,難認張有心悔改、修復受害人創傷。

法官表示,張錫銘四日既能透過友人對外發聲,也能透過律師、親友在外協助與受害人和解,或是提出修復和解計畫,張所述不公平對待可尋求另外救濟,法院會針對矯正署駁回假釋的處分有無違法部分審慎斟酌。  張錫銘的妻子到庭喊話,希望能給他一個改過向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