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首推 台中地方稅加息分期繳納

 

台中市通過六都首創的地方稅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成為六都中最快訂定的城市,貼心協助有繳納困難的民眾。(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繼疫情期間推出「紓困九箭」及「紓困十方」稅捐緩繳措施後,為避免民眾有繳納稅捐意願,卻因無力一次繳納而遭移送強制執行,特別在這週市政會議通過六都首創的地方稅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成為六都中最快訂定的城市,貼心協助有繳納困難的民眾。

台中市地稅局表示,民眾如沒有按期繳稅,除會被加徵滯納金外,還可能會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為避免這類情形發生,去年底稅捐稽徵法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讓民眾可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

地稅局表示,台中市過去為因應一0五年公告地價大漲及近年疫情發展,已經分別訂有「不加計利息」之「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處理措施」來減輕民眾的繳稅壓力及經濟負擔,但是仍會有民眾因其他因素無力一次繳納稅捐。

地稅局說,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適用範圍涵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印花稅,個人應繳稅款在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一百萬元以上或屬中低收入戶、領取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因減班休息、營利事業銷售額減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等因素,而無法一次繳清應納稅額者。繳納方式則依不同稅額級距可分二至三十六期繳納,並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