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土地違法傾倒強酸 槽車負責人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市環保局在清水區一處土地查獲不肖業者開挖傾倒強酸廢液,汙染土地、水源。(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一處土地遭不肖業者傾倒強酸廢液,台中市環保局獲報會同清水警分局及保七三大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當場即查扣相關車輛機具,帶回陳姓公司負責人等三人送辦,檢方偵辦後向法院聲押陳男遭裁定羈押禁見,另土地承租人與槽車司機交保或限制住居。

台中市環保局於七日下午獲報清水區一處工廠後方空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警分局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發現土地已遭開挖並注入不明強酸廢液,汙染土地、水源,當場即查扣相關車輛機具,同時執行汙染應變處理,經通報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環保局獲報有不肖業者,租賃清水區土地開挖倒強酸廢液,檢警到場稽查,發現土地已遭開挖並注入不明強酸廢液。(記者陳金龍翻攝)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案發後環保局立即啟動汙染應變處理,除派員抽坑洞內廢液至酸鹼值恢復至正常值pH六以上,並採驗汙染地點周邊約一百公尺內,使用地下水的用戶進行地下水水質分析,並通報自來水公司檢視周邊是否有使用地下水及暫緩作為民生供水使用。

另外協調大甲幼獅工業區,同意槽車抽除遭汙染的地下水協助進場處理,藉由移除汙染降低擴散疑慮,也請位於汙染地點周邊約二百五十公尺內住戶,在檢測結果尚未出具前,不要使用地下水。

環保局立即啟動汙染應變處理除派員抽坑洞內廢液,並採驗汙染地點周邊約一百公尺內,使用地下水的用戶進行地下水水質分析。(記者陳金龍翻攝)

辦案人員在現場查獲來自北部貨運公司、無領有廢棄物清除與處理許可證的槽車一輛,載運來自北部某回收公司所收受的廢液至台中市傾倒,帶回三十九歲陳姓槽車車主、三十七歲李姓司機、五十歲陳姓土地承租人等三人,經檢方訊問後,認定三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罪嫌疑重大,且對案情避重就輕,向台中地院聲押,其中陳姓車主遭裁定羈押禁見、陳姓承租人五萬元交保、李男限制住居,後續將持續溯源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