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李姓男子與潘姓男子相約商討債務,李男憤而開槍行兇後離去,高雄市新興分局獲報後三小時內緝捕李嫌到案。在緝捕過程中,李嫌見警欲取槍,經警鳴槍後才加以逮捕,並於其身上起獲作案槍枝一把及三顆子彈。
新興分局二十一日凌晨一時二十分獲報於前金區五福三路與文武二街口,疑似有槍響,快打警組遂趕赴現場,到場時發現地上遺留子彈二顆、彈殼一顆。案經新興分局與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於兩個半小時,循線在左營區,逮捕開槍的李嫌(男,四十三歲),並於其身上起獲作案槍枝及子彈。
警方調查,李嫌與潘男(三十三歲)相約商討債務,過程中,李嫌憤而開槍行兇後離去。專案小組幹員循線於凌晨三時四十分許,在李嫌上車時上前緝捕,惟李嫌發現警方,並欲取槍作困獸之鬥,員警依法大膽使用警械,順利逮捕李嫌,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偵辦。